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游艇操作人員培訓、考試和發證辦法》及有關規定,結合轄區實際情況,我局制定了《廣東海事局2024年4月船員適任考試計劃》,現予以公布,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1、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游艇操作人員培訓、考試和發證辦法》及有關規定;
3、在職船員和已完成畢業報備的院校學生,可由相應的實施船員培訓院?;驒C構、報備的航運公司、船員服務機構、海員外派機構以及船員個人實施申報;
1、請初考者在考試資格審核通過后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,補考者需在網上報名申報時同時繳費;
考試計劃可能會因培訓機構教學安排調整、海事管理機構工作安排調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取消或更改,具體情況請撥打相關電話咨詢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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