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辦函〔2024〕21號)要求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采取“個人申請、單位推薦、專家評審、擇優錄取”的方式進行選拔。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,均可按規定程序申請。
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)已公布2024年選派簡章,具體項目檢索、選派類別、選派時間、選派辦法等請登錄國家留學網()查詢。
采取網上報名與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,以收到紙質材料為準審核網上信息,紙質申請表所填內容必須與網上填報信息完全一致。請申請人在規定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Redirect=%2Fhome)進行報名,并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各項目選派辦法中的“申請材料及說明”準備書面申請材料。提交的材料以及裝訂順序請查看國家留學網()出國留學專欄。書面申請材料(含《單位推薦意見表》)一式2份,同時提供電子版。單位推薦意見由申請者所在學院提供(另行打印在WORD文檔上,不超過500字,學院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),同時提供電子版。
2024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的申請受理時間安排與2023年保持一致(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:4月10-25日)。網上報名成功后請將書面申報材料,報所在學院簽署意見,并于4月25日前將所有書面材料提交至人事處427。因國家留學基金委和浙江省教育廳有嚴格的受理時限要求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2024年“地方合作項目-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”和“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”等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項目的選拔辦法,待國家留學基金委發布后另行通知。以上項目仍需提交邀請函方可受理。同時,被錄取人員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。請有意向申報的教師,提前做好邀請函聯系、外語考試等相關準備工作。
對于未申報2024年進修計劃的教師,可填寫《湖州師范學院教職工進修計劃申請表》,經學院(部門)審核,學校審定同意后,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。
本文為原創發表,并經云開網站編輯。轉載此文章須經作者同意,并請附上出處及本頁鏈接。